中国资讯网北京讯 (记者归雁)5月8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国际POPs消除网络 (IPEN) 在北京共同发布《PRTR:建立中国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报告,并和与会的学者、企业和环保组织代表,就通过PRTR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有害化学品管控进行了研讨。
目前世界上使用的化学品大约有100,000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学品制造国和消费国,化学品产量2012年至2020年预计将增长66%,远高于北美和西欧的增长率。这些化学品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也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近期出现的一系列的危废非法填埋、跨区倾倒等案件,再次凸显有害化学品管控存在的缺陷。
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PRTR)制度是对进入大气、水和土壤中有毒有害排放物,以及向异地转移处理和处置的废物进行登记和报告的化学品管理制度。这一制度要求排污者对终端排污保持透明、负责的态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媒体和公民社会能够参与治理。
《PRTR:建立中国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报告探讨了工业化国家建立PRTR制度的背景及过程,以及它在有害化学品污染管控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在最早通过有毒物质排放清单建立PRTR制度的美国,经过10年的信息公开,清单中所报告的340种化学品的排放量实现了高达45.5%的自主减排。
报告还介绍了《奥尔胡斯公约》框架下的《PRTR议定书》及《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SAICM)》等正在形成的国际多边倡议。
报告显示,虽然中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取得了历史性进展,但中国以信息公开作为污染控制的方法更多涉及到一般污染物的公开,尚待扩展到危险化学品、有毒重金属等持久性累积性污染物。2013年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才开始对企业有害化学品转移和排放做出了信息披露要求,但由于管控重点更多放在了一般性污染物,这个中国唯一具有PRTR制度雏形的规范性文件,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直到其在2016年被废止。
近年来化学品污染问题得到更多重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风险管控”确定为四项关键任务之一。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需向社会公开。2018年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要求企业“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根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统计,目前已经有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特征污染,危险废弃物排放情况,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转移数据全面、完整向社会披露,尚未成为常态。
报告介绍了在相关立法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地方部门和公益组织所做的自愿公开尝试。2013年,IPE开发了PRTR信息自愿公开填报系统,开始推动品牌公司披露其在华供应链年度PRTR数据。
据IPE绿色选择对外联络总监罗思瑞介绍,戴尔、苹果、富士康等一批来自IT等行业的品牌企业已将信息披露纳入其供应链管理机制中,要求原材料和其他高环境影响供应商填报并公布其年度PRTR数据;除IT行业外,Adidas等纺织品牌也在积极推动PRTR数据填报和披露。
报告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和中国机构开展的良好实践,以强有力的立法作为支撑,建立中国的PRTR制度。报告建议政府尽快将PRTR列入立法进程;建议社会各界关注PRTR制度建设;特别建议大型国际和国内品牌,以及大型金融机构,以绿色采购和绿色金融等手段,推动落实《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披露要求。
长期参与有害化学品多边合作倡议的IPEN科学与技术高级顾问 Joe DiGangi 博士介绍说:“在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SAICM)框架下,有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同意, IT 产品中的有害化学品应作为全球关注议题,建立与施行 PRTR 应作为主要建议之一。 IPE 通过推动自愿填报来促进 PRTR 的建立,可以作为 SAICM 实施的支持,并为全面建 立和实行强制性 PRTR 系统奠定了基础,强化排污者责任。”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建立PRTR信息披露机制,将给中国有害化学品管控的完善形成强有力推动。“从国际经验来看,PRTR制度不但能够让媒体、环保组织和公众利用公开信息压力高排放企业减排;而且能协助政府更加全面和精准的掌握企业有害化学品排放与转移情况;同时,与出台更严格排放标准的传统方式相比,PRTR制度赋予企业减排的自主权,让企业以创新的方式找到成本效益更优的解决方案,从而以更高效率实现有害物质的大幅减排。”
发布会上,绿色江南发起人方应君和“无毒先锋”行动发起人毛达博士分别介绍了实地调研中发现的有害化学品污染问题。NRDC高级律师吴琪介绍了信息公开与PRTR的立法基础与进程。戴尔公司分享了采用IPE开发的PRTR系统推动供应链数据披露,并顺利达成美国采购新标的良好案例。(责任编辑:张静)